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根据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学院自评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年4月
二、督查内容
(一)学院督查
1.学院自查(4月7日前)。对照《淮南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评估〔2023〕3号)和《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校政〔2024〕1号)要求,检查本学院及各专业自评情况,尤其是近三年(2021-2023年)教学档案材料建设情况。
2.校内督查(4月8日-18日)。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审核评估督查工作组深入二级学院检查(抽查)审核评估工作对标准备情况,听取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看学院及专业自评自建情况。
3.专家督查(4月19日-30日)。在校内督查的基础上,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学院自评及专业自评工作专项督查,听取学院自评汇报和专业自评汇报,调阅学院、专业教育教学档案材料,对二级学院自评自建进行评估,对学院及专业后续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二)部门督查
1.部门自查(4月7日前)。对照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和自评通知要求,检查本部门自评情况。
2.校内督查(4月8日-14日)。审核评估督查工作组深入职能部门抽查审核评估工作对标准备情况,听取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看自评自建情况。
3.专题汇报(4月15日-19日)。组织召开审核评估专题推进会,听取各职能部门自评情况汇报,查摆存在问题,推进任务落实。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评工作,把自评自建作为学校、学院、专业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以此为契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系统检查,查缺补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文件,吃透审核评估精神,把握指标内涵,对照《第一轮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准备好相应的自评材料及教学档案材料。
3.加强反馈,跟踪整改。坚持检查—评价—反馈—整改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校内外督查情况逐项进行问题整改,学校督查工作组建立定期督查工作机制,持续跟进整改效果。学校将督查结果纳入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年度考核。
四、其他
1.自评档案材料,按照《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校政〔2024〕1号)附件要求准备。
2.教学档案材料按附件1准备。
3.校内督查和专家督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常规教学档案材料基本要求
评估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